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勒住教师喉咙的高考录取分数线
高考制度给各层教育领导,给广大教师压力最大的不是竞争激烈,录取满足不了社会需求,而是那张统一的考题,统一的录取分数线。
学习知识要取得优异成绩,不单单是读书问题。而是需要有强烈的求知欲望,优秀的道德品质,健康的心理,科学的学习方法,甚至良好的行为习惯。诸方面综合的结果。录取高校新生,按所招人数,从高分到低分录取,按说是科学的,无可厚非。有两个问题需要研究。一是,用一份统一的试卷,为不同类别,不同学科,不同培养方向的高等学校,统一录取是否科学?二是,学生素质好,必定学习成绩高,反之,取得高成绩,学生是否素质一定都好?
先分析第一个问题。
高校教育包括许多学科,培养不同学科人才需要不尽相同的基础知识,不尽相同的素质要求,不尽相同的兴趣爱好。如文学系学生需要钟情于文艺作品,需要更深厚的语言文字基础,需要更善于形象思维方式。数学系除对数学有特殊兴趣外,需要更严密的逻辑思维,演绎推理的能力。医科则要求救死扶伤的志愿与对《生理学》《医药学》《解剖学》的喜好。而兴趣是自由长期形成的。据说世界上的昆虫学家大多小时候爱玩虫子,天文学家也必定爱望星空。音乐家童年如不痴迷音乐,画家童年不醉心于美术,不会立志终身追求。
高等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,不仅仅为了造出一批批毕业生。是培养对某学科情有独钟,决心奋斗终身,而且品德高尚,作风严谨,有独到创见的人。然而,一份试卷,一条分数线肯定不能反映出一个人的不同追求,不同素质,不同才能。
所以,这种录取方法就值得商权了。
再分析第二个问题。
肯定地说,“学生素质好,必定学习成绩高”与“取得高成绩,学生素质一定都好”这两个判断绝对不相等。因为较高分数可以用许多方法作假。为弄高分,作弊已经动用高科技——手机与传呼机。不过,还有法律管。尽管地方官员营私舞弊,一旦捅出来,还要做班房。而法律的空洞,使一些合法作假畅通无阻了。这就是应试教育。用题海战术,用夜以继日的晚自习,用侵犯休息日的提高班。宁可牺牲学生心理健康,把分数搞上去。或用教唆投机取巧的办法,如写作文,不去提高学生写作能力,而是教唆学生弄虚作假背作文选,改头换面,作假抄袭。牺牲学生的道德品质,去搞高分。
用这些方法取得的高分数,就不能反映学生实际素质了。
教育法律教育法规人事制度的不完善,保护了应试教育泛滥。反到把素质教育挤得无路可走。
法律法规应该用奖励鼓励走正确得路,用惩戒阻止走错误的路。目前,尽管中共中央做出实施素质教育的决定,但是至今教育两部大法——《义务教育法》《教师法》并未增加素质教育的条款。人事制度也尝试改革,也并未明确奖励向素质教育倾斜,也未明确规定对应试教育惩戒。
法律的宽容,使急于立竿见影见成效的教育官员,迫使纵容教师应试教育。“不论用什么方法,把分数搞上去就行。”钻的是法律法规的空子。
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总根源就在这里!!!
值得注意的是,如果应试教育泛滥,必然挤垮科学的素质教育,录取分数线就会失真,进入高校的学生素质必定逐年下降,发展教育也就南辕北辙了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