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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砍不倒的摇钱树——泛滥成灾的练习册揭密

  

学生书包里的书本越来越多,分量越来越重,已是社会呼吁的又一问题。这些书本无非是四类,一是国家教委发行的教材,二是地方教委发行的地方补充教材,三是随教材而来的阅读读物,四是各种练习册。这些都是必须发行的吗?都发挥作用了吗?一个学期下来,许多本本连翻都不翻的有的是。有的强加给学校的科目不但无教师教授,课表里都安排不开,但又不能不排,只好两周出现一次,领导还得向教师解释,咱不上可以,课表不能不反映出来。连课都无人上,教材能有用吗?文件明文禁止印发各种练习册,但封面改成“质量监测”,依然照发。
     这些能否都发挥教育作用,如果确实教育需要,是不是非得人人都得买一册?有没有其它办法?如教师有一册做教师用书,通过班会,周会给学生讲讲,或者学校买一些充实到图书馆,当作课外阅读。再不然用班费买一些,或几个学生凑钱买,互相传看,有许多方式可以达到目的。该保存还是该砍掉,并不难解决。下去调查基层学校,调查学生和家长,是不难得出实事求是的结论的。但是,为什么长时间得不到解决?利也! 局外人不知,除了国家教委规定的课本,从编写到印刷发行,基本无利,其它的,连报刊杂志都有回扣,或叫做“发行费”,不论以前归科室小金库,私分,还是归单位财政,反正都是“创收”。关系到每个人的腰包,所以,只要有可能的科室,都乐于推销这些“名正言顺”的商品。
     练习册是某部分人的摇钱树。砍,当然心痛。有的编纂者就是试卷出题者,考试题目就从他的练习册中出,不买也得买。练习册就像月宫里的桂树,年年砍,总砍不倒。
   笔者犯过一次傻。领导传达市教委区教委文件,其中规定报纸订与不订凭学生自愿,不得强迫。将我主管的报纸,让全校学生“自愿”了一回。结果,唯独我校可怜巴巴一小卷。下一个新学期前,小教科找校长,校长找各班主任,于是,全校所有学生都又“自愿”地订了一份报。 教委,教研室自身就改头换面钻文件的空子。如文件规定不准进行单元考试和期中考试,将考试试卷卷头改成“质量评估”,文件规定不得强行推销各种练习册,练习册的封皮改成“作业本”,后又改成“质量检测”。照发不误。
    天津某区某学校当初因为拒买新华书店强行随课本搭配的练习册,竟开学一周被扣住课本无法开课,严重影响教学。还是求助媒体暴光,学生才拿到新书。现在学生书包里的每一本都是名正言顺有来头,学校连书店都惹不起,谁又敢惹顶头上司?能利用行政权利强行推销商品,垄断销售,学校可能是目前唯一的一个部门了,但家长敢怒不敢言的多,因为孩子在人家手里,怕受冷落委屈。何况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不包括学校,也没有什么别的法律保护学生和家长的权益。
上学的孩子是唐僧肉,都想从孩子身上赚钱,而教育领导机关利用权利最为名正言顺,最有优先权,于是,不但校服必须统一,有的连鞋都统一销售。不但销售文具,还销售零食。而背黑锅的却是学校,因为每笔收费都是学校老师收取的,家长忿忿地埋怨“学校总要钱!”
    教育阵地本应是一片纯洁净土,但,从上到下充斥着贪图虚名,追逐实利,弄虚作假之风,学生就在这种氛围中学习,让他们品德如何如何谈何容易。
    当这些领导褒奖两个纯真的少年最近为救落水儿童而牺牲时,难道不该扪心自问,你们不必舍身跳水贡献生命,只须舍弃些虚名,舍得吗?当你们聆听孔繁森事迹的报告时,你们也不必到空气稀薄的西藏,去暖穷老太太那双又脏又臭的脚,只需以一个普通公民身份,到胡同,到楼群,看看学生书包里的书都有用没用,问问下岗家长的生活,也不必掏钱救济谁,只需将那些可用可不用的书啊本的下决心砍掉,少从那些无助的家长饭碗里卡一些粮米。肯吗?
    要减轻学生书包的分量,必须砍倒这棵赖以赚钱的摇钱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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